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84 号
────────────────────────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夏增文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夏增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相关事实,吉林华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或者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鹏盛、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为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5 年至 2023 年,根据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要求,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上海奔赛(上海芙拉沃)等公司进行资金往来,相关资金往来均无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持续非经营性占用华微电子资金,用于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偿还对外借款及利息、收购股权、对华微电子增资配股、解除所持有的华微电子股权质押
以及维持日常经营等用途。截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未被偿还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9,067.8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984,500,000 元,
占当时最近一期(201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0.14%,占当期(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9.3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
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00 万元。
2016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2,105,812,001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54%,占当
期(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9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017 年 , 华 微 电 子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发 生 额
1,386,943,342.92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6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8.44%,占当期(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5.39%。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018 年 , 华 微 电 子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发 生 额
3,221,866,474.54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51.9%,占当期(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3.29%。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
2019 年 , 华 微 电 子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发 生 额
4,123,314,373.83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38%,占当期(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67%。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08,070,551.32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
2020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4,141,026,914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3.24%,占当
期(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2.75%。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141,051,645.32 元,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58%。
2021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264,636,614
元,占当时最近一期(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0.54%,占当
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9.2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41,280,159.32 元,
占华微电子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75%。
2022 年,华微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07,420,000 元,
占当时最近一期(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34%,占当期(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3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被偿
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1,473,214,159.32 元,占华微电子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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