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4 16:52:31 股吧网页版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5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5—048 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

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第一师国资委《关于国投集团将持
有的新农开发 40.32%股权划转至农垦集团的批复》(师国资复〔2025〕11 号),主要内容为第一师国资委同意国投集团将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股权
(153,815,575 无限售流通股)划转至农垦集团,划转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投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新农开发国有股权 153,815,575 股无偿划转至农垦集团(以下简称“本次划转”),占新农开发总股本的 40.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2025 年 9 月 4 日,农垦集团与国投集团签订了《股权划转协议》。国投集团
将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3,815,575 股无偿划转至农垦集团,后续将履行国资监管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进行合规性确认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和 9 月 17 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无偿划转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 30 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 30 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无偿划转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