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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5 18:07:19 股吧网页版
新农开发: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农开发
股票代码:600359
收购人名称: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 5599 号聚天红果业公司 1#办公楼 306 室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 5599 号聚天红果业公司 1#办公楼 306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新农开发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新农开发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此次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农开发 40.32%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农垦集团,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新农开发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属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因此收购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第一师国资委批准,农垦集团与国投集团已签署股份转让(无偿划转)协议。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5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5
二、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
三、收购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6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7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8
六、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8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9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9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10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10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股份之计划......10
三、本次收购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0
第三节 收购方式......11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1
二、本次收购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11
三、本次收购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2
四、本次收购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14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15
一、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15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15
三、收购人受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15
四、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整体结论性意见......15
第六节 后续计划......16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16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16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16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16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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