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8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韩路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韩路:男,汉族,1971 年出生,理学博士,曾任塔里木大学农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塔里木大学农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新农开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会议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3 次,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独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应出席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会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大会次数
韩路 7 7 / /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董事会议案审议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本年度各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农开发董事、监事、高管 2023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总会计师等 10 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3.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就公司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议案审议时,积极发表意见,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结合自身优势,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2024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参加新疆证监局 2024 年 11 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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