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9-19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股票代码:600356 公告编号:2012-026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转债代码:110019 公告编号:2012-02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丰转债” 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2、转股代码:190019 转股简称:恒丰转股
3、转股价格:人民币6.88元/股
4、转股起止日:2012年9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5、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T日),交割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1
日,即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一、恒丰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5,000 万元。该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及原股东放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7 号文同意,公司 4.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丰转债”,
债券代码“110019”。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该次发行的
4.5 亿元“恒丰转债”自 2012 年 9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份。有关转
股事宜公告如下,特提醒广大恒丰转债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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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恒丰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4.5亿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450万张;
(三)债券期限:5年,即自2012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3日;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0.7%、第二年0.9%、第三年1.1%、第四年1.3%、第
五年1.5%;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12年9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
(六)转股价格:人民币6.88元/股
三、转股的具体程序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1、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2、转股代码:190019 转股简称:恒丰转股
(二)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1、转股申请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报盘方式进行。转股申请报
盘及确认程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在转股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
专门设置转股代码(190019)供恒丰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恒丰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A股股
票。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须根据其持有的恒丰转债面值,按照当时生效的转股
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申报转换成本公司A股股票的股份数。
3、与转股申请相应的恒丰转债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
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若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大于该持有人实际持有转债能转换的股份数,上海证券
交易所将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超过部分予以取消。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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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须在转股期内的转股申请时间提交转股申请。转股申请时间是
指在转股期内(即2012年9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
常交易时间,但以下时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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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