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10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股票代码:600356 公告编号:2012-01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 11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4 月 10 日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2012年3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牡
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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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恒丰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 11001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5,000 万元(45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5,000 万元(45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2 年 4 月 12 日
(七)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2 年 3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3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可转债由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可转债经鹏元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评级,信用等级为 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鹏元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将进行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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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5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公开发行了 4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5,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及原股
东放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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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