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50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浆纸业”)、张华收购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牡丹江恒丰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
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申请文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通知,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
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保持审核期间财务数据有
效性,公司将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并对相应数据进行更新,相关更新工作尚在准备过程中,公司决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报文件财务数
据更新中止审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完成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及评估
资料的更新及对相关问题的补充回复工作,并向上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2025年 11 月 28 日,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审核通过、予以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予以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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