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业绩真实性进行了核查,现报告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龙
注册资本 6,37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217039132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四川温江.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
办公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西段 515 号
成立日期 1990-10-25
经营期限 1990-10-25 至无固定期限
生产、加工:卷烟纸及卷烟配套用纸,工业用纸,食品包装用纸及
经营范围 特种纸,生活用纸,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浆纸销售;货
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概况
标的公司成立于 1990 年,是中国卷烟纸市场主要生产商之一,其生产的产
品质量达到国家 A1 级标准,曾占有全国 A1 级卷烟纸 25%市场份额,在同行业
中处于领先地位。自 2009 年开始,因投资建设进程较快、资金周转困难等各方面原因,标的公司经营不及预期。2012 年,标的公司申请破产重整,并于 2014
年引入竹浆纸业等新投资人实施重整计划。2022 年,标的公司寻求与上市公司进行合作,通过托管经营的合作模式引入上市公司领先的管理经验及多年积累的技术实力,其自身同时加大对原有产线的投资改造,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进一步得到改善。
标的公司在卷烟纸领域深耕多年,拥有国内一流的卷烟纸及卷烟配套用纸生产线,目前主要从事卷烟纸、普通成形纸、高透成形纸等特种纸的生产与销售。标的公司持有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发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稀缺的牌照资源能够有效保障其生产、销售规模的逐步扩大。
(三)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10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684.32 7,282.37 2,947.66
营业成本 6,735.14 6,268.70 3,085.43
销售费用 15.36 7.49 35.69
管理费用 1,154.93 1,928.36 1,179.24
财务费用 712.04 1,010.02 626.52
营业利润 346.43 -2,379.76 -1,739.01
净利润 221.34 -2,247.81 -1,778.63
二、标的公司销售业绩真实性核查情况
(一)核查的范围
本次核查的范围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真实性、成本费用的完整性。(二)报告期营业收入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对销售收入实施了包括但不限于访谈、检查、函证、分析性程序等核查程序,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了解标的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流程以及各项关键的控制点,检查标的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2、评价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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