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5.45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以下简称“提议
人”)《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十二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9,由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亿元~3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5.4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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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