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16:03:27 股吧网页版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关于减资方式退出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方式退出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晨晓”)1,202,485 股股份,占杭州晨晓总股本比例为 4.66%,公司拟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所持杭州晨晓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涉及的《减资协议》尚未签订,尚待杭州晨晓相关股东方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及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包括为实现减资登记变更而应履行的向债权人公示、通知等流程,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开挂牌的
方式转让杭州晨晓 1,202,485 股股份(具体详见 2023 年 10 月 20 日
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长江通信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杭州晨晓 4.66%股权。

为了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经与杭州晨晓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公司拟以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杭州晨晓 4.66%股权,减资金额为公司所持杭州晨晓 4.66%股权对应部分的权益价值为910.26 万元(具体减资价款以股东方共同协商并拟签署的《减资协议》及交易实际履行情况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晨晓的股权。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资方式退出参股公司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要求实施具体安排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与本次减资事项的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标的

企业名称: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67819273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王志骏

注册资本:2,580.849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 1078 号信息港五期 C
座 21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光通信设备销 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 专业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晨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23,189 53.95

2 王志骏 5,021,228 19.46

3 杭州芯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38,953 11.78

4 杭州昱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40,613 6.74

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2,485 4.66

6 刘艾 882,089 3.42

合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