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17:02:08 股吧网页版
长江通信: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试行)(2025年10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办法(试行)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社会与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确保公司ESG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全面提升ESG履责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
应当履行的环境(Environmental)、 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公司应当关注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关切,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有效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
任的需要,是一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息息相关的上下联动的系统性工作,有助于公司把握存在的风险和机遇,增强发展稳定性,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价值和企业形象。

第五条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中,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强化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正面影响。

第六条 公司 ESG 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将 ESG 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系统设计,整体布局,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最大化,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先行。不断创新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机制,将 ESG 实践贯彻落实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理清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的 ESG 管理机制。

(三)融合有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加快公司 ESG 体系建设,强化实践推广,树立品牌形象,满足监管要求,分阶段逐步提高治理水平。

(四)上下联动。建立 ESG 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提升针对性与沟通力,逐步形成“公司董事会统筹管理、职能部门落实实践、各子公司积极参与”的权责明晰、流程规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八条 公司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积极履行 ESG 职
责,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九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十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
第十一条 公司支持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董事会和管理层通过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在保障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将积极参与地区建设、救灾助困和公益事业,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质量。公司
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做好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和解决公司治理风险。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 ESG 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决策并组织实施。

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