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勤勉,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克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研究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务。2021 年 6 月至今任长江通信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其中 2 次以现场方式
召开,4 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5 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我本人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李克武 11 11 5 0 0 否 6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战略
委员会 2 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 6 次。2024 年,本人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亲自出席 2
次,审议了 4 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现场出席会议次数/年度内应参加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独立董事 战略委 提名和薪酬与考 审计与风险管理 独立董事专 出席率
员会 核委员会 委员会 门会议
李克武
(提名和薪酬与考核 2 次 5 次 6 次 2 次 100%
委员会召集人)
注:2024 年 4 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两次扩大会议,分别对《2023 年度环
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长江通信战略规划进行审议,我本人也出席了扩大会 议,并发表了意见。
我本人作为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 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 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经营层、相关部门负 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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