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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1:32:43 股吧网页版
长江通信: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对致同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400 人。致同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7.03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用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致同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致同事务所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组工作人员及公司经营层召开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沟
通会,致同事务所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致同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初步审计结果进行了深入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对审计报告的提交时间进行了督促,提醒致同师事务所按约定时间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以保证年度审计和 2024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了致同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划、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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