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时候,你不能去伤害别人的权益。我们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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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2 23:32:26
发布于 四川
$华夏幸福(SH600340)$ 致广大股民,
涉嫌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如预重整进展)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首次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非指定媒体上发布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是明确违规的行为。
· 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 如果该董事发表的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者带有强烈的主观臆断,导致投资者产生误解并做出了投资决策,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一名董事成员,怎么可能单独发表公司的相关决策的意见,你的一言一行都是代表公司,而且还带有强力的主观情感色彩。建议监管部门介入此事,给小股民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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