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5-01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京御”)与香河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嘉华”、“贯天德俊”,合称“合作方”) 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共同投资大厂回族自治县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裕坤”或“项目公司”)。廊坊京御与合作方拟就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廊坊京御在股东会的51%表决权调整为以其持有大厂裕坤40%的股份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席位调整为2名。因上述调整,公司不再拥有对大厂裕坤的控制权,故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事项概述
(一)大厂裕坤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说明
2020年3月,廊坊京御与合作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共同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廊坊京御、香河嘉华及贯天德俊三方持有项目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40%、30%、30%。合作协议约定:“廊坊京御享有股东会51%表决权,大厂裕坤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须经代表过半数(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董事会就权限事项作出决议的,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大厂裕坤董事会成员共5名,其中由廊坊京御委派3
名,同时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也由廊坊京御委派,因此,廊坊京御对该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从而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以及房地产行业整体发生变化,为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及经营,廊坊京御及合作方签署补充协议,决定将项目公司改为共同经营,约定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廊坊京御在董事会中席位调整为2名,因此公司不再拥有对大厂裕坤的控制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
鉴于会计准则对合并报表的要求及公司不再拥有大厂裕坤实质控制权的现状,公司不再将大厂裕坤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已履行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裕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14日;
法定代表人:王立国;
注册资本:105,380.595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蒋谭南路200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自
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香河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北京贯天德俊科贸有限公司持股30%;
大厂裕坤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大厂裕坤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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