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30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以下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玲、沈建文、马晓军组成,独立董事苏玲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主任委员(召集人)苏玲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控审计工作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审华”)就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安排进行协商,确定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提交的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反映了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报表的内容与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草稿,未经审计)及相关财务资料提交中审华进行审计。
(三)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由中审华
提交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后,根据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报表进行完善后尽快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
机构单独沟通会议,会议就 2023 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进度、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就下一步审计工作安排达成了一致意见,中审华将按照审计计划按期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五)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年度
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决议如下:
1.经中审华审计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对中审华从事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的检查,认为中审华在从事公司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各项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能够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对其工作质量表示满意,同意公司向其支付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同时,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审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确定为 100 万元(不含差旅费),将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确定为 40 万元。
3.经过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审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并有效实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议,与会委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 年 8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进行审议,与会委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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