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恩芯片“重大资产注入”澳柯玛不构成“借壳上市”,因不触发实控人变更,依据2025年5月新的重组条例,可豁免注入资产要盈利要求。
一、芯恩的增资评估和审计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上市进程进入实质性阶段,其资本化路径包括重组注入或独立IPO都有可能性。
由澳柯玛控股集团作为主体启动芯恩(青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芯恩”)的增资评估,从股权结构看,芯恩与澳柯玛属同一集团控制,市场存在两者整合的推测,但截至目前无任何官方公告,该推测仅为市场主观判断,不具备实际依据。
相关评审两家公司已于10月16日正式确定已开始工作,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青岛分所以4.8万元中标专项审计工作,需要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到场参与,估计20天11月7日左右完成工作,具体完结时间以澳柯玛控股集团官方披露为准。
重大资产重组可停牌10个交易日,特殊情况下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
二、重组逻辑与合理性
1、路径合规:芯恩与澳柯玛同受“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控制已超36个月,此次整合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不触发实控人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依据25年5月新的重组监管政策,可豁免注入资产要盈利要求。但注入未盈利资产仍可能因估值公允性、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等问题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问询,并非自动“豁免”。
2、效率最优:相较于独立 IPO 长达3-5 年的审核周期和 8% 的高额费用,重大资产重组的费用通常低于独立IPO,重组理论耗时可能短于独立IPO,但实际周期取决于监管审核进度,能快速满足芯恩二期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
3、战略必要:此举契合国家半导体产业发展战略,随着国内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推进,芯恩需提前做好技术升级和产能准备,以应对未来设备供应改善带来的发展机遇。
但芯恩的资本化路径包括独立 IPO、重组注入、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可能,重组注入仅为其中一种潜在选项,并非唯一选择。
三、芯恩必须在国产先进光刻机出来这之前做好一切准备(但国产先进光刻机商业化进程存在不确定性),这不仅仅是我国每年芯片进口额高达 1 万亿元的市场,更是芯恩自身追赶台积电和中芯国际的技术和产能扩张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