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司代码:600335 公司简称:国机汽车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戴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之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天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5,788,6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9,663,095.3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方案须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实施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5元(含税),于2024年11月13日完成现金红利发放37,394,717.30元(含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参股公司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智骏”)于 2023 年 12 月被江西省赣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赣州中院”)裁定预重整,于 2024 年 10 月被赣州中院裁定破产
重整。赣州中院于 2025 年 3 月裁定国机智骏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8 日,国机智骏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65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 指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鼎盛天工 指 鼎盛天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组前名称)
国机集团 指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汽工程 指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中进汽贸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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