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5-019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际到会 10 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 2、议案 3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长春燃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废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
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议案 2、议案 3 及议案 4 相
关内容,股东会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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