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1.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和财务
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 并结合自身优势, 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2. 2024 年 4月 9日至10日,本人就《安全随行行业赋能》数智化燃气系
统解决方案赋能行业安全与降本增效开展研讨工作 。
3. 2024年 4月 19 日至20 日, 本人与公司分管领导在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组织下就《薄壁不锈钢管材替代传统镀锌管材》在北方应用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论证 。
4. 2024年10月 23 日至24 日, 本人与公司高管在重庆“2024 年国际燃
气与供热技术设备”展会期间就燃气管道泄漏安全检测技术和设备对公司安全运营和保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调研 。
5. 2024 年 12月 12 日至14 日,本人前往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与公司高管、 高压管网公司、 设计院等有关人员就 PPB燃气泄漏巡检车保障安全供气技术, 多气源燃气管网末端气质保障技术(燃气供气质量均一性问题) 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实现路径和方法提出了设想方案,为 2025年 更好为用户提供稳定的产品质量、 安全保障、 降本增效打下基础。
(六) 培训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 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改革解读培训》 。 未来, 我 将继续积极关注各类培训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关注了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 特别是其必要性、 客观性、 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 司2024 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都属于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下的经营业务往来,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财务信息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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