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5-005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10:3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
会 9 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事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部分进行了重点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取得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任建春女士、李建勋先生、张蕴奂先生、赵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此议案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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