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经公司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
1. 目的
1.1 为提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本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本政策”)。
2. 愿景
2.1 本公司明白并深信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助提高本公司的表现素质。本政策旨在列载董事会为达致成员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3. 政策声明
3.1 为达致可持续的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
3.2 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所有委任均
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以及董事会可能不时认为相关及适用之任何其他因素。
3.3 所有董事会成员之任命均以德才兼备为原则,并会依循客观标准考虑候选人,当中会考虑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以及董事会的需要,不会只侧重单一的多元化层面。
3.4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在甄选过程中充分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甄选董事候选人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最终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做决定。
4. 可计量目标
4.1 董事候选人的甄选将基于一系列可计量化的多元化指标进行考量,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地区及行业经验、种族、知识水平及服务年限,以及董事会不时认为与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相关的其他因素。董事会应委任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
4.2 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符合下列原则: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确保能够在董事会上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使董事会能够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二) 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三)如该候选人当选,应能使董事会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
4.3 甄选人选采用的多元化范畴不应该有任何超出《董事会议事规则》所列条款之准则。
4.4 董事会成员的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服务年限、专业经验等)将披露于本公司年度报告内所载的企业管治报告中。5. 监察及汇报
5.1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监察本政策所载之可计量目标的实施情况。
5.2 本公司将于其年度企业管治报告中汇报董事会的多元化情况,并监督本政策的落实情况。
6. 检讨本政策
6.1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意见,由董事会审批。
7. 披露本政策
7.1 本政策概要及政策实施情况的检讨结果(包括实现多元化目标的进度及如何得出其结论)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