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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21:20:58 股吧网页版
宏达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亚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郑亚光,中国国籍,男,54 岁。管理学博士,资深财务专家。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商学院副院长;四川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1696)、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8302)独立董事。

1989 年 9 月-1996 年 7 月在西南农业大学完成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6
年 7 月-1999 年 2 月任职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其间(1998 年 2
月-1999 年 2 月)在南充市财政局锻炼;1999 年 3 月-2011 年 3 月任职西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其间(2001 年-2006 年)师从郭复初教授攻读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方向),任财务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员;2011 年 3 月-2012 年 3 月由独立董事出任原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证
券代码:002200)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2011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2009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2012 年 4 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从事 MBA、MPAcc《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教学工作,并于 2014 年 12 月出任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商学院副院长至今。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方面的业务。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与中小股东利益相关的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4 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 1 次,以通
讯方式召开 2 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1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8 次,出
席股东会 6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郑亚光 14 14 7 0 0 否 6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本人均认真履行了职责,具体参加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参加次数 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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