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328
2025 年 5 月 14 日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 时;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604 会议
室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三)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推选监票人(股东代表、律师、监事各一名)。
(六)现场出席股东对提交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表决统计(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 年 5 月 14 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 料 之 一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更好适应相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要求。
原《公司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章程。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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