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024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历史沿革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江苏无锡商业大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有限公司),是由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无锡天鹏集团公司等
五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 6,500 万元人民币组建。大厦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1 月 20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为 6,500 万元人民币,上述股东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5,850 万元(占 90%)、590 万元
(占 9.07%)、20 万元(占 0.31%)、20 万元(占 0.31%)、20 万元(占 0.31%)。
1999 年 8 月,大厦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并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88 号文批准,依法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不变,以大厦有限公司 199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 1:
1 的比例折算为股本 68,689,961 元(每股 1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0.32 元,并于 1999 年 9 月 17
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200001104597。
经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38 号文批准,本公
司于 2002 年 6 月 1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为 9.40 元。
流通股(A 股)4,000 万股于 2002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大东方”,股票
代码“600327”。发行成功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10,868.9961 万股(每股 1 元)。
经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03 年末总股本 10,868.996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本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19 日实施股本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 21,737.9922 万股(每股 1 元)。
经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05 年末总股本 21,737.992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18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 32,606.9883
万股(每股 1 元)。
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09 年末总股本 32,606.9883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
全体股东转增 19,564.193 万股,共增加股本 19,564.193 万元(每股 1 元)。本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24 日
将未分配利润 19,564.193 万元转增股本,变更后股本为 52,171.1813 万股(每股 1 元)。
2016 年 8 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45,454,545 股,发行完毕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567,166,357 股
(每股 1 元)。
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7 年年末总股本 56,716.635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公
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 73,731.6265 万股(每股 1 元)。
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8 年年末总股本 73,731.626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本变更为 88,477.9518 万股(每股 1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1 年 4 月 26 日起由“大厦股份”变更为“大东方”,
证券代码“600327”保持不变。
本公司的工商登记机关于 2006 年 10 月 17 日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迁至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03514737E,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884,779,518 元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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