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6-010 号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以实物资产抵债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资产抵
债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以实物资产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号)。
一、关联方以实物资产抵债的进展情况
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于 2019 年对外招标,林芝毛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毛纺厂”)为该项目建设单位,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东翔”)中标为该项目 EPC 总承包方单位后,经公开招投标方式公司取得该项目,并于 2020 年开始施工建设,公司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但尚未收回项目相关费用 147,957,489.58 元。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回收,经与债务相关方协商一致,并经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同意厦门东翔提议的以资产抵偿相关债务的方式等额抵偿公司对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的应收账款 12,891.02 万元,项目剩余应收款项将另行协商回收方案并制定还款计划。
目前,公司与厦门东翔、林芝毛纺厂已签订《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酒店抵偿建设工程款协议书》,厦门东翔对剩余应收款项出具了还款计划。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还款计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林芝毛纺厂以其合法拥有的酒店房产及相关权益抵偿给公司,用以冲抵对应债务。林芝毛纺厂(甲方)、厦门东翔(乙方)、公司(丙方)三方签订《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酒店抵偿建设工程款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结算,确认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甲方尚欠乙方
本项目建安费共计人民币 146,436,751.39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陆佰肆拾叁万陆仟柒佰伍拾壹元叁角玖分),乙方尚欠丙方本项目建安费共计人民币147,957,489.58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柒佰玖拾伍万柒仟肆佰捌拾玖元伍角捌分)。三方对上述债务金额无异议,详见《工程款结算书》。乙方、丙方确认已全面履行施工义务,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返修、未完工程、潜在违约责任等可能导致甲方继续支付费用的情形。
由乙方设计完成的酒店内部硬装、软装方案及施工图纸等成果性文件,经协商由丙方对乙方进行补偿和使用,补偿金额:4,523,148.43 元(大写:肆佰伍拾贰万叁仟壹佰肆拾捌元肆角叁分),补偿后该项目酒店装修设计成果,包括硬装、软装及外立面装修方案所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由乙方移交给丙方,知识产权归丙方所有;以上费用在后续付款时由乙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不再支付给丙
方。截至 2026 年 1 月 20 日,公司对厦门东翔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43,434,341.15 元。本次拟抵偿的债务金额为 128,910,200.00 元,剩余未抵偿金额为 14,524,141.15 元。
1.本协议项下用于抵偿债务的资产(下称“抵债资产”)具体指:酒店物业:位于本项目 1 号楼 1-5 层的酒店房产及其地下配套游泳池等设施设备(计容建筑
面积共计 16618.42 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 1935.4 平方米)、13 间底商(1066.93
㎡)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酒店楼前空地 4400.5 平方米。
2.甲方保证与承诺:
(1)产权清晰:甲方合法拥有抵债资产的完全所有权,该资产上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未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主张。
(2)无隐性债务:该资产不附带除乙方/丙方以外任何未清偿的工程款、税款、租赁合同、管理合同等可能影响丙方接收和使用的债务或负担。
(3)现状移交:抵债资产按“现状”移交。
(4)若甲方违反上述任何保证与承诺,导致丙方无法完整取得抵债资产所有权,或遭受任何第三方追索、诉讼并实际发生损失的,甲方除应返还全部未清偿工程款本息外,还应赔偿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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