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5-078 号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
都高争”)已归还 1,000 万元及 3,500 万元已产生的利息,剩余 2,500 万元。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予以展期,借款利率为 3.86%,展期至 2026 年5 月 7 日止。
●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昌都高争已归还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高争”)1,000 万元,剩余 6,900 万元及利息约295.29 万元。西藏高争拟对其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予以展期,借款利率 3.86%,
展期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届时将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
●该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且被资助对象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风险可控。展期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展期
昌都高争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缓解公司建材板块在西藏水泥市场的竞争压力,2024 年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财务资助5,000.00 万元,用于其归还银行贷款,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按月计息,到期还本,具体借款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该事项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1 号)。
截至 2025 年 8 月 7 日,昌都高争已归还借款本金 1,500.00 万元,尚未支付
剩余 3,500 万元及全部利息,借款利率为 3.86%。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昌都
高争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展期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止。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3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昌都高争已归还1,000万元及3,500万元已产生的利息,剩余 2,500 万元。为支持昌都高争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剩余到期
未归还借款及利息进行展期。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昌都高争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对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予以展期,展期利率
为 3.86%,展期 6 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变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本次
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展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财务资助展期
昌都高争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与西藏高争以财务资助形式签订借款合同,
合同金额为 7,900 万元,利率 3.86%,期限一年,到期日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截至目前,昌都高争已归还借款 1,000 万元,仍需向西藏高争支付本金 6,900万元及原借款本金 7,900 万元产生的利息。
因昌都高争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向西藏高争申请剩余借款本金 6,900 万元及原借款本金 7,900 万元产生的利息,展期一年,借款利率 3.86%,借款到期日
变更为 2026 年 11 月 27 日,届时将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
以上财务资助展期的借款用于有效保证昌都高争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也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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