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涉及房地产
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
释义
除非本自查报告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自查报告中的涵义如下:
津投城开/公司/上市公司 指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津投城开及其子公司自查期间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
本次专项自查 指 工、在建、拟建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
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的专项自查
津投城开及其子公司 指 津投城开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房地产
子公司
国发[2010]10 号文 指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 号)
国办发[2013]17 号文 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
知》(国办发[2013]17 号)
《监管政策》 指 《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
务监管政策》(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
《通知》 指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办法》 指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修订)》(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 年修正)
国办发[2011]1 号文 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查期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城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相关规定和《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关于涉及房地产
业务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完工、在建、拟建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并出具本专项自查报告。
一、本次专项自查的范围
本次专项自查涉及津投城开及相关项目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 21 个,其
中在建项目 5 个,已完工项目 11 个,未建项目 5 个(以下简称“纳入自查范围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开发状态
1 天津市华博房地 盛文佳苑 天津市河北区天泰路与普济河 在建
产开发有限公司 道交口、勤俭桥以南
2 苏州华强房地产 美瑜华庭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永方路 在建
开发有限公司 东、沈思港路南
3 天津海景实业有 津都湾广场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南侧 在建
限公司 (D地块)
天津市天蓟房地 美域新城(3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西大街南侧
4 产开发有限责任 期、4期、5期 在建
公司 )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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