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李文强先生、冯世凯先生和董事雷雨先生、赵宝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毕晓方女士担任。其中十一届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委员张亮先生调整为赵宝军先生;十一届二十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委员杨宾先生调整为雷雨先生。
二、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 12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2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关于协商确定 2023 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的会议,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安排。
2、2024 年 2 月 2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独立董事会同预算与审计委
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及审计工作安排的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并在对比了公司上一年度报告中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各项主要财务数据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财
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意见。
3、2024 年 2 月 26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预算与审计委员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一定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工作,下一步的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应对工作更加细化明确,同时注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4、2024 年 3 月 22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听
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按计划完成剩余工作,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完成。
5、2024 年 4 月 2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工作
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并同意以此初审意见为基础制作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本委员会审阅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
6、2024 年 4 月 25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预算方案》《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及手册(2023 年修订)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4 年 8 月 2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8、2024 年 9 月 13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启动聘请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9、2023 年 10 月 18 日,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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