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18:46:09 股吧网页版
农发种业:农发种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地泰华 2024 年度审计资质及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地泰华总部位于北京,具有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证书 序号:0022616),通过财政部和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成立于
1995 年 7 月,后于 2019 年 9 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咨询业务涉及公司改
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10 层 1003-1005,首席合伙人为王丽君。截至目前
大地泰华合伙人为 18 人,注册会计师为 239 人。大地泰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
收入总额为 33,848.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5,225.28 万元。

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丽君、邹昕、李冠楠,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史洪波,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地泰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地泰华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审计工作经验丰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改
聘大地泰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听
取了大地泰华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前一阶段的审计工作
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的初步情况,公司预计 2024 年的业绩已达到上交所规定进行预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发布业绩预告。

(四)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审议 2024 年报的董事会召开前,审计委员会
与年审会计师就 2024 年报总体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年审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提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等出具的意见。

(五)2025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已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签字页)
杨 鹏:
韩一军:
何安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