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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9 18:42:26 股吧网页版
广西能源: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行为,加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融资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指从企业外部筹集资金并负有偿还义务的行为,不包括总分公司周转金、内部借款、基金业务。

第三条公司及各企业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匹配融资规模、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

第四条融资行为涉及担保的,按照《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融资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条公司对各所属企业融资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制定融资管理相关规定。

(二)将年度融资计划纳入预算管理。

(三)对各企业的融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融资监管职责。
第六条公司各所属企业是本企业融资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融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要明确本企业融资事项管理专门机构及工作职责、融资决策事项、企业融资权限等内容,构建“借、用、管、还”及风险防范一体的融资管理体系。
(二)制订年度融资计划。年度融资计划应当根据资金需求进行编制,具体包括融资规模、融资方式、融资成本、资金用途、债务结构、财务状况及对未来收益的影响等内容。

公司各所属企业要加强资产负债约束日常管理,确保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部”)是公司融资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订公司融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公司年度融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审核所属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并协助落实。审核需要公司审批的融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公司的融资工作,对所属企业的融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检查。

(二)规划发展部(以下简称“规划部”)负责审核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中的项目融资与年度投资计划是否匹配,向公司提供项目融资方面的可行性建议,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办理与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部/法人治理部(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以下简称“经营部”)负责审核公司年度融资计划中的融资与年度经营计划是否匹配,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办理与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法律风控部(以下简称“法律部”)负责加强融资领域
的合规管理,确保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负责管理融资相关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等,协助归口管理部门办理与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授信管理

第八条根据当前金融机构的授信原则,公司及各企业应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给予授信额度,争取优惠的授信条件。

第九条对于从金融机构取得的授信额度不设限额管理。

第十条对金融机构统一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系统内进行调剂。

第四章 融资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融资按年实施计划管理,融资计划包括融资发生额、融资净增加额和年末余额,每年四季度各企业编制下一年度融资计划,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批融资计划后审定各企业年度融资计划。

第十二条年度融资计划审批程序:

(一)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由公司财务部汇总编制后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提请出具股东大会决议。

(二)各企业年度融资计划,由各企业提出年度融资计划申请,逐级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三条各企业上报年度融资计划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年度融资计划请示文;

请示文应包括以下内容:融资计划测算依据、融资计划落地渠道及可行性、融资产生的担保需求、涉及反担保的应同时提供反担
保的情况说明、还款计划及偿债能力的说明,以及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三)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十四条年度融资预算数应与年度融资计划保持一致。若各企业发生的年度融资额度超出批复的年度融资额度的,应当按第十条履行年度融资额度调整审批。

第五章 融资事项管理

第一节间接融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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