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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7:02:31 股吧网页版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田国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田国兴)

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的讨论、表决工作,并就其中的部分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的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田国兴,男,1967 年 7 月生,河南兰考人,中国石油大学(华
东)文法学院法学系副教授,法学硕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硕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历任法学系主任、支部书记书记,兼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律顾问。现任东营市法学会副会长、东营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华泰股份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7 7 6 0 0 否 1

公司2024年度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参加了10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人在召开会议之前都会认真审阅公司相关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均能够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议
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重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没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并通过现场与通讯等方式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1、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
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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