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国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顺房地产”)购买其持有的恒美嘉园 31 幢第 5 层 601 室房产,
交易金额 593.95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进行的交易 3 次,累计金额为 8,687.64 万元;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顺国贸目前办公场所为租赁,暂无自用办公楼,为满足其未来长期发展需要,恒顺国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恒顺房地产持有的恒美嘉园31幢第5层601室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该标的资产位于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建筑面积 634.36㎡(土地分摊面积 147.3 ㎡),恒顺国贸购买后将用于办公。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涉及的 1 项投资性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资评报字[2024]539 号),
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600.11 万元,资产评估值为 593.95 万元,减值率 1.03%。经
双方协商并参考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 593.95 万元。
恒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恒顺房地产为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上(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恒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恒顺房地产为恒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恒顺房地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8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镇江市学府路 123-1 翠谷商业广场 4 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恒顺集团持有恒顺房地产 100%股权。恒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恒顺房地产与恒顺国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书》,恒顺国贸根据经营
需要向恒顺房地产租入恒美嘉园 31 幢第 5 层 601 室房产,租赁面积为 634.36
㎡,租赁期限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除上述情况以外,恒顺
房地产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恒顺房地产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恒美嘉园 31 幢第 5 层 601 室房产,该房产位于镇江市京
口区学府路,已办理了苏(2024)镇江市不动产权第 0019994 不动产权证,权证建筑面积为 634.36 ㎡(土地分摊面积为 147.3 ㎡)。该房产主要用于出租。恒顺国贸目前已实际租赁上述标的资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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