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6:54:54 股吧网页版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 600305

江苏·镇江

二○二五年五月

目 录

一、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规则 ...... 3
二、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议案二、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议案三、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8
议案五、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 19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1
议案八、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2
议案九、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
议案十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在每一非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中任选一项,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在每一累积投票议案后填写相应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9:30

会议召开地点:镇江康华汇利喜来登酒店(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北府路 88 号)会议召集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郜益农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四、宣布现场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并介绍到会人员。
五、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大会正式开始,对下列议案进行说明:
(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