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心福 联系电话:025-83387965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韡 联系电话:025-83387704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对
恒顺醋业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制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导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场检查、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经核查,上市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年度上市公司及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
法违规事项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经核查,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能够切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本持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续督导年度,公司治理制度健全,并
员的行为规范等。 得到有效执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本持续督导年度,上市公司已建立完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本持续督导年度,上市公司已建立信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息披露制度,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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