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月娥主持,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 2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的监事 1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24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
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5)。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保障了股东应享有的合理回报及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请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