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9:27:51 股吧网页版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分别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2024 年 7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设立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4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064526)所
持有的 92,600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 年7月 26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江
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
B886667095),过户价格为 5.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和监事会关于调整相关内容发
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和《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持有人权益的处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章节 调整前 调整后

若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持股计划持有 若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持股计
特别提 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划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不得
示 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并以出资金额 解锁,由公司以出资金额回购后予
与售出金额(扣除相关费用后)孰低的原 以注销或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
则返还持有人,剩余收益归公司享有。 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持股 若本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若本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计划的 未达成,本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 核指标未达成,本持股计划持有的 存续 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在锁定期届满后 全部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公期、锁 择机出售,并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扣 司以出资金额回购后予以注销或 定期 除相关费用后)孰低的原则返还持有人, 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剩余收益归公司享有。 励计划。

(2)若本持股计划项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