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5-059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和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辽宁
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工作。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关于终止对辽宁曙光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70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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