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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6:40:19 股吧网页版
曙光股份:曙光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现
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健全决策机制,把项目调研、财务评价、专
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进行效益提升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效益优先、防范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理财型投资和战略型投资。

理财型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财务性收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投资于各种金融资产,其主要方式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和券商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战略型投资是指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实现战略性目标为目的,以资金、技术、知识产权、实物资产等对外进行投资,以获得被投资企业全部或部分经营控制权和收益分配权的投资行为。其主要方式包括:投资设立企业、投资其他企业、投资特定项目等。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未达到本条所列董事会审议标准的,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授权总裁或其他机构、人员决定相关投资事项。

第九条 对外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除应遵照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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