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ST 曙光 公告编号:临 2025-02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303 ST 曙光 A 股 停牌 2025/4/18 全天 2025/4/18 2025/4/21
停牌日期为2025 年 4 月 18 日。
撤销起始日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撤销后 A 股简称为曙光股份。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类型: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曙光”变更为“曙光股份”
3、股票代码:600303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第二节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曙
光股份”变更为“ST 曙光”。〔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7〕。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
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起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9〕。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被大华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
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9 号〕。
(二)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 2023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内字[2024] 00000028 号)。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营运资金同比改善,表明公司基本面逐步稳定、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向好,持续经营能力明显恢复,已具有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
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德皓审字[2024] 00000714 号)。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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