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1 月 5 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临潼区北田街办渭水七路公司渭北工业园五楼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0,925,8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618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鹏武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红卫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陈锦山先生,副总经
理朱强先生、闫云龙先生、潘冬先生,财务总监胡过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王坤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50,831,266 99.9373 20,101 0.0133 74,500 0.0494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洁、吴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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