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潘俊星)
作为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
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潘俊星,男,1959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现兼任西安仲裁委、上海仲裁
委、青岛仲裁委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秦农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聘监事,陕西商法研究会、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仲裁研究院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
客座教授。曾任渭南师范学院中文系团总支书记,西安大学(西安文理学院前身)
校长办公室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
公司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担任职务,且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潘俊星 4 4 4 0 0 否
任职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4 次,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会议召开前,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事项均认真审核,积极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4 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应参加股东大会 1 次,亲自出席会议 1 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上述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内,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对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发表意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及其他机会,到公司现场了解情况,关注公司临潼生产基地的搬迁、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的进展,并通过微信和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联系。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研究审阅,在决策中发表专业和独立意见。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说明,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议召开前审阅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认真审核议案内容,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并遵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具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基于与关联人的资源匹配和协同效应的考虑开
展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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