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体和金额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锡有色”)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勘探、开采、选矿业务,主要产品为锡、锌、铅锑、铅、铜精矿以及锡、铟等深加工产品,同时公司通过委外加工模式生产锡锭、锑锭、锌锭、铟锭。由于有色金属价格易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呈现较大波动,为了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运营风险,公司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开展锡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稳健经营目标。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资金
增加以华锡有色为交易主体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4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本次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已审议额度。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锡。
2、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3、交易工具:上海期货交易所场内锡期货合约。
4、交易类型: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固定价格的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浮动价格的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
(四)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期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搭建了完备的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配备了具备期货从业资格及相关能力的人员,具有与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
2、资金风险:由于市场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资金需求提高,若短期资金追加不足可能导致被交易所强制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主要为操作设备故障风险、网络中断风险、错单交易风险和期货停板导致的无法交易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期货套保业务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开展具体业务操作,并建立了市场价格研究分析团队及交易操作团队,实时跟踪市场价格的变化,严格管理交易操作执行情况,防范价格波动及交易操作带来的风险。
2、期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业务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进行套期保值,根据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结合市场因素,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3、当出现交易风险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的风险处理程序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期货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和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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