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对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069,418,631.49 元,
盈余公积 57,005,751.71 元,资本公积 2,897,228,466.85 元。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005,751.71元和资本公积1,012,412,879.78元,两项合计1,069,418,631.49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亏损额由公司重组前历年亏损累积
而成。
三、本次以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有助于推动公司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便于公司后续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盈余
公积减少至 0.0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1,884,815,587.07 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0.00 元。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符合《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弥补亏损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母公司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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