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5-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87,541 股,本次发行总计募集资金 599,999,987.1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2,993,071.51 元【实际汇入金额为593,207,534.44 元,其中包含尚未扣除的登记费(不含增值税)、验资费(不
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费】,2023 年 4 月 13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账号为 20012101040053698 的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5日出具《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大信验字[2023]第 29-00005 号)。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括“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及补充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矿业”)流动性。为
目实施资金总额 585,000,000.00 元,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汇入华锡矿业开立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账号为 20012101040053912 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 年,公司及华锡矿业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广西南丹县铜坑矿区锡锌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32,208,766.02 元,补充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流动性 0元,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1,000,000.00 元,合计 33,208,766.02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6,058,687.51 元,尚
未使用金额为 266,934,384.00 元。
明细 金额(元)
2023 年 4 月 13 日募集资金余额 592,993,071.51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0.00
减: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2,849,921.49
减: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3,208,766.02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66,934,384.00
注:上述金额不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手续费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需要,公司及华锡矿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南湖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华锡矿业均
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存储余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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