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5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
特广场五层,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
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总额 3,529.17 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73 万元。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项目合伙人:郭益浩,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宇,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阳,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会议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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