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迪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25年9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397,877,98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4元。截至2025年12月10日止,公司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999,999,999.36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6,124,892.9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875,106.46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758号验资报告,款项已于2025年12月11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15 万吨/年固体蛋氨酸项目 493,231.12 174,300.00 173,171.26
2 年产 3.7 万吨特种产品饲料 30,497.00 6,000.00 6,000.00
添加剂项目
3 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 39,500.00 19,700.00 19,700.00
剂项目
4 丙烯酸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 32,497.30 10,000.00 10,000.00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 90,000.00 89,516.25
合计 685,725.42 300,000.00 298,387.51
注:“布尔戈斯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项目”投资总额为5,000.00万欧元,以1欧元兑7.9元人 民币折算。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194,642.7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94,64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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