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迪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就安迪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里程碑紧密挂钩,阶段性闲置资金的有效管理是目前通行做法。因此,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短期财务收益,同时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不受影响,公司拟在保障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2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7,877,984 股,发行价格为 7.5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99.36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6,124,892.9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875,106.4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全部到账,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四)投资方式
1、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阶段性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说明拟采取的具体投资方式、投资品种、风险等级等情况。
3、投资额度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2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合理阶段性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募集资金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理阶段性使用不超过 2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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