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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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8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397,877,984 股 A 股股票而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 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 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股本为人民币2,681,901,273.00元。根 据贵公司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5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25] 1970 号)同意,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97,877,984 股。根据发行结果,贵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 A股股票 397,877,98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4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397,877,984.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通过发行 A 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其中新增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397,877,984.00元 (人民币叁亿玖仟柒佰捌拾柒万柒仟玖佰捌拾肆元整)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第 1 页,共 3 页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验资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758号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81,901,27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681,901,273.00元,审验情况如下:
股本增加金额 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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