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2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5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岩先生召集和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
会编制的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
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公告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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